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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研究院 今天是
                  韓濤:古典儒家均平思想的內涵及歷史演進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
                  •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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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平是儒家思想中十分關鍵的倫理范疇,均平觀念是中華民族共同的心理認同,均平已經成為中國人認可和追求的價值標準和倫理規范,體現出中國文化追求正義和諧的重要特征。

                  古典儒家均平思想的內涵

                  政事均平是古典儒家所追求的治國理政的理想境界,是為政者調節社會資源和經濟利益的分配結構使之達到均衡和諧的狀態??鬃?ldquo;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以周禮均平政事,特別注重均平,平衡協調各階層各群體的利益關系?!犊鬃蛹艺Z·入官》中談到“世舉則民親之,政均則民無怨”,為政者要“知民之性而達諸民之情”,行政均平合理,人民才會真心擁護和歸附。

                  孔子把均平與政治的本質與目標聯系起來,認為為政就是行“均平之政”,為政的目的就是實現“政事之均”。子曰:“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對此有兩點需注意,一是孔子此言是表達對季氏討伐顓臾的反對,《論語·季氏》載:“季氏將伐顓臾。”其時,冉有贊同季氏去討伐顓臾,向孔子請示,孔子勸阻,批評冉有,然后說了“不患寡而患不均”這句話,緊接著表達了以文德懷柔遠人的觀點。孔子認為季氏討伐顓臾是“患寡與貧”,季氏真正的禍患則在于蕭墻之內的“不均”和“不安”,后來季氏家臣陽虎叛亂,證實了孔子的判斷。

                  其二,需要對“均”字作解釋。“均”并非絕對平均,《說文》:“均,平偏也,從土從勻”;何晏《論語集解》和劉寶楠《論語正義》皆釋為“政理之均平”,“政教均平,則不貧矣;上下和同,不患寡矣;小大安寧,不傾危矣。”朱熹《論語集注》:“寡,謂民少。貧,謂財乏。均,謂各得其分。安,謂上下相安。”魯國當時所患在于不均、不和、不安,孔子是針對魯國內政而言,朱熹“均,謂各得其分”的解釋比較契合語境。

                  孟子推崇的“仁政”實質即均平之政,“制民之產”說首要的就是分配田產,做到“井地之均”。荀子也認為為政要注重均平,如《荀子·富國》:“修禮以齊朝,正法以齊官,平政以齊民,然后節奏齊于朝,百事齊于官,眾庶齊于下。”注解曰:“上政均平,故民齊一。”“齊一”就是均平。荀子認為上古明王處理政事有一個共同的經驗,即堅持禮法之分,行均平之政。

                  先秦儒家所謂“均”其實是不均,是有差等的,儒家均平思想的真正含義是“各得其分”的均衡。在孔子看來,人與人在身份、稟賦、能力、勤奮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別,占有的資源、獲得的利益也應有所差別,完全平均是不現實的?!吨芏Y》《禮記》《孟子》里記載著建立在分封制和宗法制基礎上的等級制度,土地、財富、俸祿甚至禮儀服飾都依照差別進行相應分配,天子、國君、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庶人各安其位,各得其分,各得其所應得,體現出上下尊卑有別、長幼有序、貧富有差的原則,即荀子所謂“制禮義以分之”。但這種差別必須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內,不至于危及基本的公正,既不絕對平均,又不兩極分化,此謂“均平”。《禮記·坊記》:“故圣人之制富貴也,使民富不足以驕,貧不至于約,貴不慊于上,故亂益亡”。富貴貧賤皆各得其分,維持限度,體現出一定差別,又以禮義來約束,均衡是這種分配思想的要旨所在。

                  因此,儒家均平思想的要義體現為兩點,其一是均平;其二是差等。“均”不是要消除差別實現絕對平均,“不均”亦不是擴大差別,差等要符合禮制,各得其分,不可逾制和僭越。均平與差等原則看起來是對立矛盾的,其實是統一的,統一于均衡。均衡是相互制約條件下社會資源分配的相對平衡狀態,各方的合力相互抵消,以至于變動的凈趨勢為零,各方利益達到相對均衡,呈現出和諧的均勢,即“止于至善”。

                  儒家均平思想的歷史演進

                  均平是古典儒家心目中社會治理的理想狀態,然而,社會經濟運行呈現出分化的趨勢,均平局面總是被打破,調均的思想主張不絕于耳。

                  西漢中期土地兼并與貧富分化加劇,董仲舒認為社會財富不均引起“上下之倫不別”“嗜欲之物無限”,前者致亂,后者致貧,他引用孔子“不患貧而患不均”的觀點,提出應“度而調均之”,主張社會財富分配應相對均衡,既體現一定的社會差別,又不能貧富懸殊過大,“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于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于憂”?!洞呵锓甭丁酚幸黄弧抖戎啤?,有的版本曰《調均》,其思想主旨是按照禮制的原則來調節社會財富的分配,“以此為度而調均之,是以財不匱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董仲舒跟孔子觀點一致,調均并不是消除貧富差距,而是在承認差等的前提下實現貧富相對均衡。漢代董仲舒、師丹、孔光、何武、王莽、荀悅、仲長統等人相繼提出限田方案,以實現調均的目的。

                  魏晉隋唐的占田制和均田制是以法令的形式落實均平思想的土地分配制度,史載“是時天下無事,賦稅平均,人咸安其業而樂其事”(《晉書·食貨志》)。西魏儒臣蘇綽起草了“均賦役”的詔書。唐代在賦稅征收上采取“斟酌貧富,差次先后”的具體做法,唐人陸贄提出“法制均一”,“資產少者則其稅少,資產多者則其稅多”(《陸贄集·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均平成為歷代制定賦役政策的基本理念。

                  面對宋代土地流轉的加速和貧富力量的升降,范仲淹以周易《益》卦之理來說明均平之理,主張損有余而補不足,通過上下損益以達到財富分配的均衡,尤其不能聚斂民間財富,以免傷其根本。司馬光在家訓中也談到均平分配的思想,《司馬溫公家范》云:“善為家者,盡其所有而均之。”張載主張正經界而均田,使富人擁有的大量土地均到農民手里。張載試圖以井田制來解決財富分配不均的問題,“橫渠四句”中的“為萬世開太平”,“平”即“均平”,“太平”本身就包含均平之義。為政者要用“無欲”“無私”“為公”的思想來配置社會財富,均平是達到“太平”之世的重要途經。

                  宋代理學家重視《大學》,對“八條目”中的平均天下格外關注。張栻《南軒先生孟子說》:“有圣君賢相起焉,本先王所以仁民者,竭其心思,揆以天道,協于時義而損益之,其公平均一之道,蓋有可得而求者矣。”圣君賢相推行仁民之政,一定要將公平均一之道貫徹其中。張栻注解孟子“五畝之宅,樹墻下以桑”:“惟先制其田里,使各有常產,公平均一,而俱無不足之患,然后政教可行焉。”張栻認為配置生產資料應堅持公平均一。

                  朱熹把《大學》的絜矩之道轉換為均平觀念,以“均平”解釋“絜矩”?!端臅騿枴罚?ldquo;所謂絜矩者也”,即“平均如一”。朱熹轉換視角,由己出發,推己及人,由絜矩之道延伸到“物我之際,各得其分”“各就其中”,所有人都能各得其位,沒有盈余,也沒有不足。

                  宋人注釋儒家經典時把宰相的職責解釋為行均平之政,如“古之稱宰相者,多以平為主。在商則謂之阿衡,衡,平之謂也。天之所以立君命相者,不過欲平天下之所不平者爾……士農工商,鰥寡孤獨,事事物物,咸適其宜,是冢宰均平天下之道。均之一字,是宰相之大綱。”(黃倫《尚書精義》卷四四)此處“均平”是治理目標,士農工商各安其位,宰相宗旨就是均平天下。南宋陳經注解《尚書》:“均四海,均平也。使四海各得其平,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則賢不肖得其平。貴不陵賤,賤不犯貴,則貴賤得其平。推此以往,無適不平,古之宰相,如謂之阿衡,謂之平章,皆取均平之義。”(陳經《陳氏尚書詳解》卷四十)唐宋宰相有“平章事”之稱,即取均平之義。

                  明代呂坤主張調均貧富,“不能無有余不足者,天地之數也;調有余不足而適于均者,圣王之政也”(呂坤《去偽齋集》),呂坤認為圣王之政即均平之政,“利不可不均也”,不均將會導致“豪強貪暴者專利”,還會引起“貧無賴者”聚集挑釁。

                  明人馮從吾強調均平的倫理特征:“吾儒事業,不外齊治均平。此是如何景象?若以家道富厚為齊,以天下富強為平,此五霸之治平,非二帝三王之治平也。唯是入其家,見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方是家齊景象,而家之貧富不與焉。……人人親其親而長其長,則天下始平,不在國之富不富,兵之強不強也。以富強為治平,此千載不破之障。”(馮從吾《少墟集》卷七)馮從吾認為單純追求財富利潤,求富求強,是霸道思維,并非儒家“齊治均平”之道,均平之政不在于國富不富,兵強不強,而在于父慈子孝、親親長長,在于社會的和諧及秩序的穩定。

                  晚清龔自珍針對均平問題撰寫了《平均篇》。龔自珍首先肯定平均的價值:“有天下者,莫高于平之之尚也。”平均是最理想的分配狀態,平均才能天下相安。社會出現危機源于“貧富不相齊”,破壞了應有的“平”。龔自珍說:“其始,不過貧富不相齊之為之爾。小不相齊,漸至大不相齊;大不相齊,即至喪天下。”(《平均篇》)貧富差距逐漸拉大會引起量變到質變的反應,《平均篇》希望通過“調劑”來解決晚清的“貧富不相齊”問題,使社會恢復到“平”的狀態。龔自珍主張“貧富相齊”,并非要平均分割社會財富,他也強調差等觀念,使貧富與等級貴賤相一致,杜絕“上侵”和“下侵”。

                  從“政均”到“不患寡而患不均”再到“均利”“均天下”,反映出中國古代社會對均平價值理念的追求與認可。傳統中國社會的分配理念是均平和差等兩方面的對立統一,儒家的“均”其實是不均,是有限度的差等,均平并非以絕對均等的“烏托邦”為目標,而是基于客觀存在的差等秩序追求均衡和諧的分配理念,此即儒家視野中的正義所在。

                  作者:韓濤,系四川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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